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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4.推进幼儿园建设。全市全年新增40所以上幼儿园,并做好教师需求的预测与配备工作。关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和看护需求,加快民办三级幼儿园建设,扎实推进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逐步实现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和看护服务全覆盖。规范和指导全市幼儿入园招生工作,保障本市幼儿公平接受学前教育服务。

  5.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保育员队伍稳定发展的保障机制,开展保育员轮训工作,提升保育员专业化水平。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积极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制定学前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适合幼儿成长发展需要的主题资源库。研究医生进幼儿园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保健教师和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关注幼儿健康发展。

  三、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6.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各区县要根据“十二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制订“十二五”期间本区县学校校舍建设规划。扎实推进落实本区县2011年学校建设项目,抓紧在教育资源紧缺地区建设公办学校。进一步健全公建配套建设管理机制,做好大型居住社区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确保教育公建配套学校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全面完成2011年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年度任务。

  7.加大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各区县要依法履行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加大向偏远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市级设立“上海市教育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支持远郊区县、财政相对困难区县和人口导入区县发展义务教育。

  8.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郊区农村。组织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赴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办分校或对口办学,努力提升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新建公建配套学校的办学起点。组织开展第二轮郊区农村受托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第三轮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郊区农村受托管义务教育学校的数量。

  9.建立健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建立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通过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设立分校、优质教育资源托管相对薄弱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城乡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合作体、组建教研共同体等多种形式,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缩小校际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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