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表彰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标兵单位的决定
(黑统发〔2010〕59号)
各市(地)、县(市、区)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
几年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提高”为主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效开展了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统计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平房区统计局、肇东市统计局、东宁县统计局、嫩江县统计局、穆棱市统计局、宝清县统计局、哈尔滨市阿城区统计局、密山市统计局、依安县统计局、林甸县统计局等10个单位“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级标兵单位”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四星级标兵单位是全省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中的优秀代表,他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强基础、树规范、练内功,扎实工作,求真务实,达到了县级统计机构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全面提升了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希望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以标兵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全身心投入统计事业的责任意识,为促进全省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