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克服干旱、洪涝、低温等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2010年,粮食生产实现连续8年增产,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蔬菜、果品等高效特色农业稳定发展,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扎实推进,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对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46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授予潍坊市等6个市、汶上县等10个县(市、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奖励汶上县等10个县(市、区)农技推广车各1辆;授予济南市历城区等10个县(市、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章丘市等10个县(市、区)“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商河县等10个县(市、区)“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重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农业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全省农业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16个)
潍坊市 济宁市 临沂市 德州市 聊城市 菏泽市
汶上县 梁山县 邹城市 东平县 沂南县 沂水县 陵县
乐陵市 宁津县 菏泽市牡丹区
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单位(10个)
济南市历城区 胶南市 淄博市临淄区 滕州市
广饶县 莱阳市 寿光市 肥城市 荣成市 沾化县
三、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先进单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