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法组织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加大“科技兴安”战略实施力度。
1.加快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构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推广示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着力解决长期困扰我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瓶颈,重点研究开发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煤矿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加快物联网化的“省、市(州)、县(市、区)及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
2.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初步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网络,重点加强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技术服务。积极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事故鉴定、技术改造和安全培训等技术服务规范化发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物证分析、司法鉴定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保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委托乡镇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2.加强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的生产过程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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