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低温降雪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皖价电〔2011〕4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维护低温降雪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防滑防冻物资价格的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测,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立即启动雨雪冰冻期间价格监测预案,重点监测蔬菜、粮油、肉禽、蛋、奶、民用燃料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主要防滑防冻应急物资价格,并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异常情况要随时上报。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对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要切实加大降雪期间和春节市场巡查力度,各级价格部门都要立即成立市场巡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重要商品和客运价格进行巡查,并召开相关生产经营者参加的提醒会、告诫会等,严明价格纪律,严肃价格政策。对串通涨价、散布捏造涨价信息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三、严格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努力保障市场供应。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皖政〔2010〕95号)各项规定,清理和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费用,对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要按照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滑防冻抗雪物资调运和市场供应工作,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妥善安排困难群体的生活。
四、加强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和 “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值守,确保通讯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对举报的价格问题,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省物价局将对各级12358电话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对空岗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各级价格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价格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持民生安定。
安徽省物价局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