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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通知
(建城〔2011〕2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有关行业主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0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了“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由安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审查,报安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经公示后,决定授予芜湖市保兴垾城市排涝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8个项目为2010年“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城市主管部门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建设中,充分发挥获奖项目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学习获奖项目的创建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投入,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10年“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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