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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规划目标

  (一)基地定位。面向全市,高起点规划建设具有清洁生产示范性质的电镀基地。通过整治、整合现有的电镀企业,服务全市主导产业,集中监管、统一治污,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基地主要接纳现分散在全市各县(市、区)区域的,经过整治、整合后的电镀企业,服务我市各县(市、区)和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梅州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服务丰顺电声产业,提升我市电镀行业和线路板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

  (二)基地规模。按照省有关规定,我市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电镀基地,作为全市清洁生产示范基地。基地占地1000亩以上,共可容纳约60-80条自动化生产线,以满足不同产业不同镀种的需要。

  (三)选址意向。按照电镀基地不得在城市建成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电镀基地,并应尽量避开或者远离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耕地等环境敏感点,避免电镀基地建设、运营扰民,确保环境安全等规定以及配套电镀服务半径100公里的原则要求,根据市经信局《关于推荐梅州市电镀基地选址的情况报告》,结合我市实际,对梅县白渡镇和松口镇、广州南沙(蕉岭)工业园、丰顺县汤南镇(长坑村和新楼村)等地进行了实地勘踏,经多方对比,基地选址梅县白渡镇梅州坑。

  梅县白渡镇梅州坑,位于梅州市行政辖区中心,距各县(市、区)和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均在100公里范围内,三面环山,现住居民较少,可用地1500亩以上,交通便利。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报批。由市环保局编制的《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意见后,呈市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环保厅备案。

  (二)编制环评。按照属地原则,由基地所在县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机构编制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阶段应有多址比选方案,确定选址推荐方案。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完成后,附《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报省审批。

  (三)批准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省环保厅批复同意后,基地动工建设。基地建成一年内,全市电镀企业除原地保留企业外全部搬迁到电镀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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