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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201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
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加强和规范电镀行业的污染防治,整合分散在全市各县(市、区)的电镀企业(含配套电镀车间,下同),服务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省梅州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和丰顺电声产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集中治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水环境安全,按照原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8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2009〕10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梅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规划建设具有清洁生产示范性质的电镀基地,对现有分散在全市各县(市、区)区域的电镀企业进行整治,关闭一批整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电镀企业,整合现有电镀企业和线路板企业进入基地,服务绿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按原省环保局的文件精神,地级市只能建设1-2个电镀基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在我市电镀基地的规划建设上,要顾全大局,主动对接,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和落实我市电镀基地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当地电镀企业的整治、整合、服务、提升工作,关闭淘汰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对不符合原地保留要求,但又确实需要配套我市产业发展的电镀企业,通过整改、整合,并提升技术水平迁入电镀基地。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现有电镀行业发展情况,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国土等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要求,对电镀行业进行统筹规划布局。充分考虑对相关文件出台前已存在的电镀企业的整治、整合、提升,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基地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环保规划、流域水质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要求,不得在城市建成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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