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0]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汕头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的要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为突破口,以“点对点”培育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为切入点,依托人民银行征信平台,整合中小企业服务政策并积极开展“点对面”统一培训反馈,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汕头市中小企业发展。
“增信融通”计划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突出重点、逐步实施原则,区域性建设与全国性建设相结合原则,“点对点”金融顾问服务与“点对面”统一培训反馈相结合原则。
二、总体目标
(一)打造金融服务政策整合平台。通过“增信融通”计划,在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及其他成员单位间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各部门的履职效能,共同支持汕头市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二)打造重点企业信用培育平台。通过“增信融通”计划,发现并挖掘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增信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积累信用财富,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水平,为解决“贷款难”奠定基础。
(三)打造金融产品创新展示平台。以解决“难贷款”为目标,通过“增信融通”计划,推动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增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供给,稳步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