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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0]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汕头市中小企业“增信融通”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汕头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的要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为突破口,以“点对点”培育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为切入点,依托人民银行征信平台,整合中小企业服务政策并积极开展“点对面”统一培训反馈,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汕头市中小企业发展。
  “增信融通”计划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突出重点、逐步实施原则,区域性建设与全国性建设相结合原则,“点对点”金融顾问服务与“点对面”统一培训反馈相结合原则。
  二、总体目标
  (一)打造金融服务政策整合平台。通过“增信融通”计划,在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及其他成员单位间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各部门的履职效能,共同支持汕头市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二)打造重点企业信用培育平台。通过“增信融通”计划,发现并挖掘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增信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积累信用财富,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水平,为解决“贷款难”奠定基础。
  (三)打造金融产品创新展示平台。以解决“难贷款”为目标,通过“增信融通”计划,推动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增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供给,稳步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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