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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办发〔2010〕4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4日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推动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中组发[2008]10号和鄂办发[2009]2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离退休干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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