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二)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铁路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地方铁路管理工作,协调国家铁路建设项目汕头路段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协助做好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地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仓储区及配套设施和市区客货运输站场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报批等工作,协助组织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协调铁路建成运营后与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建立健全综合运输体系。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全市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四)管理市港口管理局、市公路局。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为市交通运输局内设行政执法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