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的意见


  (八)创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在科研经费投入、科研成果转化、激励、融资等方面,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新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设研发机构,加强合作研发、人才培训、技术交流。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鼓励支持院士、专家、学科带头人带头转化科技成果。

  (九)促进协会组织发展。支持企业家协会、产业协会、孵化器协会、人才协会等各类协会组织开展战略研究和行业分析,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承担政府委托的专项服务。探索建立企业、协会和政府的合作协调机制,提升协会在产业和区域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十)支持襄阳高新区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高新区管理机构职能,推动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服务提供者”提升为“服务组织者”;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实行联合治理,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整合行业创新链条,搭建汽车行业创新中心,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探索改革高新区现有工作人员薪酬制度,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按照工作岗位设置岗位工资,并依据工作绩效予以奖励,更好地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对于高新区发展急需的高端专业人才,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高新区自主进行高薪聘任;大力培植税源,进一步壮大高新区财政实力,提高自身运营能力;高新区按照市区的统一规划和综合配套、分步实施的原则,在与市区土地交易价格衔接平衡的前提下,做好邓城大道以北土地经营开发;建立适应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符合高新区特点的考核体系。

  三、大力提升襄阳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大创新型企业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切实加强高新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在创新基金申报、科技计划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创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指导与帮助,营造高新区科技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要以领军企业为龙头,集中创新资源,培育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打造50家重点创新型企业,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力。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资金规模。支持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扶持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加快完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会计、法律、投融资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的技术辐射和转移,提高中小企业的配套协作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重点产业的创新发展。市直相关部门原则上每年应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的30%用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