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一宗用地、一套方案、一组人马、一跟到底”的土地盘整征收工作机制,充实土地盘整征收工作力量,加大园区建设用地的征收盘整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推进土地盘整征收工作,突破用地瓶颈,满足园区项目建设需求。
2.为确保园区总体发展的项目用地具有可持续性,在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编中扩大园区土地储备用量,做到依法依规用地。
3.采用占补平衡措施,加大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垦耕地的力度,进一步充实耕地储备,以满足园区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占补平衡。
4.统筹安排园区用地指标,在符合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用地指标给两个转移园,以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2010年,扶持解决莞惠转移园2000亩、惠东转移园1000亩用地指标,力争在年底前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保障园区建设需要。
(九)全力推进招商引资。
1.组建强有力的招商班子,创新招商思路和举措,不间断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莞惠转移园每年引进电子信息、服装加工等项目5个以上,投资额3亿元~6亿元;惠东转移园每年引进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等项目20个以上,投资额在10亿元~20亿元。
3.加强与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招商引资合作,联合举办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同时积极利用产业转移企业信息库,面向珠三角地区政府、企业、商会和部分中央驻粤企业、省属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
4. 邀请省市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到园区考察指导,借助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力量推动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借助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招商平台进行网上招商。
5.合理运用东莞、惠州两市政府行政资源,引导两市有实力的企业进驻莞惠转移园。鼓励我市的TCL、华阳、德赛等一批大企业、大集团率先进入园区投资发展,力争东莞市每个中心镇分别向园区转移或协助招商引资1~2家企业。
(十)完善园区建设服务管理。
1.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园区所在县政府要加强对园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2.园区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职责,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
3.市、县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进入园区的水、电、道路、信息化、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严格执行水、电、气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价费优惠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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