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严格按照省、市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的应急等级的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关闭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
(六)加强建筑领域节能。
1. 严格实施新建建筑的节能专项审查制度。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的标准落实。严格实施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管,规范主体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施工现场节能公示制度,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强建筑节能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和凡未按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分项、分部验收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
2.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完成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和监测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以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
3. 强制推行以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从新建公用建筑太阳能利用方面入手,强制推进太阳能应用。多层(六层)及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幼儿园、餐饮、酒店、游泳池等公共建筑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到太阳能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统一验收。同时,实行财政补贴政策,通过地方财政补贴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助等方式促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
4. 加快建筑节能产业升级。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定期发布新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强对能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产品热工性能差的技术和产品的禁限使用。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发展节能墙材、门窗、遮阳、通风等建筑节能地方产业,积极培育新型高效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市场消费需求,壮大新兴建筑节能地方产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
(七)推进交通领域节能。
1. 加快公路建设,提高车辆通行速度。一是农村公路硬底化方面。下半年完成350km硬底化建设任务,车辆通行速度由原来的10~20km/h提高至30~40km/h,相当于每天将节约汽车油耗3300升燃油。二是县、乡镇公路改造方面,下半年完成30km改造任务,车辆通行速度将由原来的20~30km/h提高至50~70km/h,相当于每天将节约汽车油耗3500升燃油。三是进一步完善国省道建设项目,车辆通行速度将由原来的30~40km/h提高至60~80km/h,相当于每天将节约汽车油耗45000升燃油。四是打通深莞与惠州衔接地带的断头路和瓶颈路,项目有西南大道、石化大道、园洲至石龙公路,每个项目的建成都将减少车辆绕行10km,每天将减少汽车油耗9600升燃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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