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公共机构。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监测、统计体系。进一步加强机关、科教文卫等公共机构的空调、照明和电梯等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机关要带头做好节能、低碳示范,把创建绿色机关、推行绿色办公、推进绿色行政、推动绿色采购作为机关节能的切入点, 建设节约型机关。
5. 农业领域。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如太阳能、沼气、小水电等。在农村地区普及太阳能集热器应用,将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节能产品逐步向农村地区推广,让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农村地区。抓好低碳高效农业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农业生态保护技术、低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技术、农业节能减排技术、节水农业技术、绿色能源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多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低碳农业经济形态。
(六)大力培育新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着重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规模化开发利用,提高节能环保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改变以石油、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水电,因地制宜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发电方式多样化。通过结构调整,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引导,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七)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强低碳技术交流合作。
加快节能、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碳捕集和封存、清洁汽车、农业和土地利用方式等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制与开发低碳技术与产品。加强低碳经济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低碳经济先进技术,组织力量加以消化、吸收和创新,选择应用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在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实施一批低碳示范工程。建立低碳经济信息网络和技术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低碳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八)抓好重点领域低碳示范,带动全市低碳经济发展。
结合惠州市实际,在电力、建筑、化工、石化、交通等能耗高、污染重行业先行试点,选择作为惠州市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形成一批低碳经济的典型企业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此带动各领域低碳经济的发展。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居民社区(小区)、工业园区和村庄进行低碳示范区试点,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动全社会的低碳发展方式。
(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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