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会员结构。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县(区)两级工商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工商联分会会员发展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断创新会员发展方式,将政治觉悟高、社会贡献大、知识层次高、热心工商联分会工作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充实到工商联分会队伍中。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尽快建立、完善会员数据库,努力实现会员发展、联系、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完善登记程序。各工商联分会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开展活动,同时挂县(区)工商联乡镇(街道)分会和县(区)乡镇(街道)商会的牌子。工商联乡镇(街道)分会由县(区)工商联批准成立,乡镇(街道)商会要在民政部门完善社团注册登记手续。
(四)完善管理措施。一是建立领导分工制度。明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自职责,充分调动企业家会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会议制度和学习活动制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组织会员学习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科学管理、信息技术等知识。三是建立联络和汇报制度。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工商联汇报工商联分会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服务职能。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注重引导、发挥工商联分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强化工商联分会的服务职能。一是要引导工商联分会围绕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结合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当地经济需求,加强对外联络,积极招商引资,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的平台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二是要引导工商联分会不断扩大服务途径,增加服务内容,强化服务措施,为促进会员发展壮大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要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积极参加民企联村、社会公益、爱心救助和光彩事业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商联分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具体抓牢、抓实;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工商联分会组织建设任务纳入工作计划,稳步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县(区)两级工商联组织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加强对工商联分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使工商联分会工作尽早步入规范发展的道路。
(三)加强宣传交流。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帮助工商联分会搭建有利于完善服务功能、助推会员发展、促进交流学习的各种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发挥典型、标杆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座谈会等活动,及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开创工商联分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