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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案卷评查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应人员,配合协助评查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同级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到各行政执法部门按每类随机抽取5份以下(含5份)已装订成档的行政执法案卷,交由评查小组逐件进行评查。评查人员分组进行,每组不少于2人(含2人),对每份案卷按照评查标准逐项填写评查表,形成评查结果。评查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以下标准评定:1.优秀等次:评分在90分以上的;2.良好等次:评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的;3.合格等次:评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的;4.不合格等次:评分不足60分的。
  评查结束后,评查结果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整理并将评查结果函告被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案卷不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予以通报批评。各被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函告或通报的整改意见,及时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力的,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
  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评查小组要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被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讲评,总结该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具体情况,通报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评查成绩,并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重要举措,对强化政府层级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提供保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区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市法制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配合评查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时间、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保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要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在推进案卷评查工作中的作用,保质保量地完成案卷评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及时通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展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附件:1、惠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试行)
  2、惠州市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试行)
  3、惠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试行)
  4、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试行)(略)

  附件1
  惠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试行)

  案卷名称:                评查时间:    年   月   日

评查项目

评查内容及标准

扣分

得分

一、立案阶段(共5分)

立案审批文书(5分)

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2、有案情记载;(1分)

 

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1 分)

 

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1 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

(一)检查(勘验)笔录(10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 2 分)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2 分)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 分)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2 分)

 

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2 分)

 

(二)询问笔录(10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l 分)

 

 

2、一份询问笔录对应一个被询问人;( 1 分)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 1 分)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 2 分)

 

5、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2 分)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捺压指印、盖章或签名。( 1 分)

 

(三)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10分)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1 分)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1 分)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 1 分)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1 分)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1 分)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1 分)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 分)

 

8、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1 分)

 

9、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l 分)

 

l0、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1 分)

 

(四)鉴定文书(4 分)

1、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 1 分)

 

 

2、有申请鉴定的时间及内容;( 1 分)

 

3、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1 分)

 

4、有鉴定部门印章、日期及鉴定人员姓名。( 2分)

 

三、审查决定阶段(共 40 分)

(一)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5 分)

1、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 1 分)

 

 

2、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 l 分)

 

3、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日期;( l 分)

 

4、有行政机关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 l 分)

 

5、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1 分)

 

(二)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文书(5 分)

1、当事人名称准确;( 1 分)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1 分)

 

3、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1 分)

 

4、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期限;( l 分)

 

5、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1 分)

 

(三)听证通知书(4 分)

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1 分)

 

 

2、明确告知听证主持人的姓名;( l 分)

 

3、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1 分)

 

4、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l 分)

 

(四)听证笔录(4 分)

1、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1 分)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 1 分)

 

3、 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1 分)

 

4、有当事人的签名。( 1 分)

 

 

(五)听证报告(4 分)

1、载明案由;( 1 分)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 1 分)

 

3、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l 分)

 

4、载明听证结论。( 1 分)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18 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2 分)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依据;( 4 分)

 

3、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4 分)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 3 分)

 

5、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2 分)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 3 分)

 

四、送达和执行阶段(共 15分)

(一)送达回证(5 分)

1、载明送达文书名称;( 1 分)

 

 

2、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l 分)

 

3、载明送达时间、地点;( 1 分)

 

4、送达方式准确;( 1 分)

 

5、有送达人、收件人的签名、行政机关印章。( 1 分)

 

(二)罚没款(物)票据(4 分)

1、处罚机关应当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法律规定可以由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的除外;( 1 分)

 

 

2、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 l 分)

 

3、票据填写规范、准确;( 1 分)

 

4、缴纳罚款期限正确,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1 分)

 

(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文书(3 分)

1、案件名称准确、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案情叙述完整准确;( 1.5 分)

 

 

2、申请执行项目准确、强制执行依据充分;( 1分)

 

3、案件主要材料齐备。(0.5 分)

 

(四)结案报告(3 分)

1、案由清楚; ( 0.5 分)

 

 

2、载明结案理由;( 0.5 分)

 

3、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说明;( 0.5 分)

 

4、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 0.5 分)

 

 

 

5、有案件调查人员结案意见及签名、日期;( 0.5 分)

 

 

6、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和签名、日期。( 0.5 分)

 

五、归档阶段(共5 分)

案卷档案(5分)

1、一案一卷(特殊情况分正副卷的除外);( 0.5 分)

 

 

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 0.5 分)

 

3、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 0.5 分)

 

4、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 0.5 分)

 

5、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0.5 分)

 

6、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 ( 0.5 分)

 

7、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 0.5 分)

 

8、卷内无金属物;( 0.5 分)

 

9、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 ( 0.5 分)

 

10、案卷归档及时。(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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