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和编制企业“十二五”节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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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记录。
| ①市重点用能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培训情况1分,50%以上市重点用能单位参加的得0.5分,80%以上参加的得1分;②按要求组织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情况1分,50%以上市重点用能单位按时填报得0.5分,80%以上市重点用能单位按时填报得1分;③编制节能规划情况1分,本县、区80%以上(含)企业完成节能规划编制的得1分,50%~79%以上企业完成节能规划编制的得0.5分,50%以下(不含)企业完成节能规划编制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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