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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
  及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年度限额标准

序号

病种名称

居民医保

职工
  医保

A档

B档

1

肝硬化(失代偿期)

1000元

2000元

4000元

2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3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

4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

5

精神分裂症(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一年以上)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7

系统性红斑狼疮

8

肺结核活动期间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10

慢性活动性肝炎(不含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丙型肝炎)

11

帕金森病

12

糖尿病

13

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14

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含二期)

15

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期

16

地中海贫血

20000元

17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30000元

18

血友病

30000元

19

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

30000元

20

内脏器官置换术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期)

50000元

21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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