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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实施意见

  2010年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经费。一般性工作接待活动尽量安排工作餐。省在惠州举办会议、外市来惠参观和路过的客人,每批宾客限定宴请一次。各单位公务接待以惠州宾馆为主要接待场所,逐步将公务接待费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
  四、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因公出国(境)人数要在2009年基础上压缩10%,经费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经费。加强市直机关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确需因公出国(境)的,方案要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出国(境)人数、天数、出访路线要报由市纪委等部门组成的出国(境)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关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意见,对经费规模和来源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对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市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各单位不得核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费用的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费用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经费。截至7月份,我市今年公务购车的经费已与2009年基本持平,因此,下半年市直党政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停止购置新车。对车辆运行经费,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压缩因公派车次数,杜绝公车私用,确保运行费用不超过上年支出。
  六、严格控制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晚会、展览、表彰等活动经费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及人民团体今年举办的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晚会、展览等活动进行清理和摸底,分类整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一律不得举办,确需举办的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把关,从严控制规模和费用支出。不得要求基层、企业出资;不得有偿邀请影视演员、歌星、主持人等参与;不得以活动名义发放补助、奖金、奖品、礼品和纪念品;场地布置要力求节俭,一般不设置拱门、空飘气球和高档花篮摆设等;不制作纪念画册、DVD等宣传资料,不得随意扩大活动范围和增加经费开支。参加省举办的各类经贸交流会、展销会,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随行人员,非对口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不得借在外地举办展销会之机组织游览参观。表彰活动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七、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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