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惠府办〔201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业经十届1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物价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依法设立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基金,在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价格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发展壮大
以生产基地蔬菜代储、科技兴农、质量安全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保障供应能力。
(一)提高蔬菜生产基地保障供应能力。在全市范围选择5家千亩以上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签订有关建立蔬菜代储机制的协议,根据各生产基地保障蔬菜供应的能力,由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按年度给予补贴,重点帮助其增强蔬菜生产能力,保证本市蔬菜货源供应。受扶持的蔬菜生产基地在蔬菜货源紧缺的情况下,承担蔬菜储备和应急供应任务。
(二)推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代储企业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设备的投入及维护力度,对其他较大型的蔬菜生产基地,继续在田头农残检测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方面给予扶持,逐步提高产地蔬菜农残检测比例。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避免因安全质量问题销毁产品、减量供应引发价格波动。
(三)支持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促使肉菜量增价稳。加大对科技兴农、提高蔬菜种植水平等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在研发资金和试验设备上给予支持,鼓励优质蔬菜作物的良种研发和技术推广,促使肉菜量增价稳。
二、提高农产品储备和应急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