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八)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创建宜居村镇和社区
  1、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控制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提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各项指标综合达标水平。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水网整治和管理力度,健全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体系。
  2、实施村镇环境整治工程。推进“万村百镇”整治工作开展,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镇、村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城市的出入口、主干道、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以内的村镇和重要的旅游景区景点的风貌整治。推动村镇实施“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推进“三清三化”和“五改五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和对镇、村整治的技术指导。
  3、开展宜居村镇、宜居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和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以打造“可居、康居、安居和乐居”作为我市建设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总体目标,通过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层层推进,力争全市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环境舒适、配套完善、文明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和宜居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和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推动该项工作的计划目标、政策和资金保障措施。从2011年起,各县(区)要分别创建1-2个宜居城镇、3-5个宜居村庄,每年评选公布一批市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力争到2012年,全市创建12个宜居城镇,60个宜居村庄;到2015年,全市45%以上的镇建成宜居城镇,30%以上的村建成宜居村庄。在惠州市区范围内,力争到2010年末,宜居社区比例达30%以上;到2011年末,宜居社区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12年末,宜居社区比例达到70%以上。
  (九)完善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科学设置商业、金融、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邮电、计生等服务设施,促进实现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改造和市区中小学校建设,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推进“健康惠州”建设工程,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服务设施,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民医保网络。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把全民健身设施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建设一批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引导城市服务设施向近郊镇、村延伸,镇服务设施向村延伸,形成以城带乡的社会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卫生站、综合文化站(室)、小型购销超市、垃圾收集站、交通基础设施、风景林、自来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逐步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到2012年,基本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水安全。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大饮用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的保护力度。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推进城镇供水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逐步整合、兼并小水厂,实现供水区域化发展、规模化经营。通过政府补贴、部门扶持、村民自筹等方式,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1年,完成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到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率达90%以上,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八通”(通硬底路、通客车、通电、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互联网、通自来水)。农村交通、通讯更加便捷,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