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1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十届13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惠州市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10〕452号)和《中共惠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坚持“依靠政府,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造价,确保质量;实事求是,稳步发展;量力而行,积极优先”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我市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农村路网路况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建设目标和范围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各地的实际需要和支撑能力为主要依据,重点建设连接建制村之间的公路、通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公路以及延伸学校、养老院、农田示范区、生产园区、生态观光园、畜牧养殖基地等人流、物流较多的地点的农村公路(以下简称“新农村公路”),计划从2011年起,按每年实施800公里建设任务,用5年时间完成3980公里(其中:惠城区410公里、惠阳区580公里、惠东县1100公里、博罗县970公里、龙门县630公里、大亚湾开发区40公里、仲恺高新区250公里)的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目标。
三、资金筹集和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