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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门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门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惠府办〔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门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物价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推进平价门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

  建立平价直销点是政府调控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有力措施和手段。近年来,我市在价格明显上涨及异动时期,积极开展设点销售平价肉菜的探索,取得了稳定价格惠及民生的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平价直销点稳价惠民的作用,现就我市推进平价门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平价门店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以企业自主投资经营为主,同时承担一定稳价惠民社会责任的门店。在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或异动时期,按政府要求稳价销售,发挥平抑市场价格作用;在价格相对平稳时期,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商品,发挥市场价格导向作用。
  推进平价门店建设,在消费领域、价格形成的终端加强引导和调控,有利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尤其在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或异动时期,政府能够通过平价门店迅速实施价格应急调控和干预措施,及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目标任务
  近期,平价门店基本覆盖市区大型农贸市场,经营品种主要涵盖肉类、蔬菜、粮油等副食品;到2012年,平价门店基本覆盖市区主要农贸市场,经营品种扩展到燃气、普通药品等商品;“十二五”期间,全市推行平价门店建设,平价门店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农贸市场,经营品种进一步扩展到日常消费品。
  三、工作原则
  (一)市场化运作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平价门店由企业自主投资、自负盈亏,以独立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政府同时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平价门店发挥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
  (二)常态化管理与应急调控相结合。在价格相对平稳时期,平价门店诚信文明经营,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销售商品,引导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在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或异动时期,政府启动市场价格应急调控预案时,按要求稳价销售,发挥平抑市场价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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