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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经信局关于《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次“山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经信局关于《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次“山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1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信局关于《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次“山洽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届“山洽会”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省政府于今年11月上旬在汕头市举行的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山洽会”)。现根据省经信委有关通知要求,制订我市组团参展参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双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二、合作内容

  根据省委、市政府实施“双转移”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山洽会推动与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作用,以“市场导向、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赢发展”为原则,突出抓好生产、资源、流通、科技、资本、人才劳务这六个领域的合作。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参展参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韶关市参加第六届“山洽会”经贸代表团。其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待定)

  副 团 长:陈向新(常务副市长)

  陈秋彦(副市长、莞韶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秘 书 长:吴振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筹委会主任:刘德泉(市经信局局长)

  筹委会副主任:张世揆(市经信局副局长)

  李敦华(莞韶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市外经贸局、旅游局、金融局、莞韶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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