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价服〔2010〕174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经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省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湖南省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为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转变价格监管方式进行尝试,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作有益探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供水企业的经营成本、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过程和监审报告以及其它相关情况的公开,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水价调整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水价调整情况的了解,取得理解和支持;
2、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水价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