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投资贸易促进活动的任务。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紧密围绕东西部合作需求,根据产业优势、各自业务特点承办专业性强、高质量的项目对接活动。省级部门承办重点投资贸易促进活动的任务如下:
涉外促进活动:由省贸促会承办第二届全球秦商大会、中外企业项目对接会、2011中国(西安)跨国采购洽谈会、第七届国际商协会友好合作(西安)圆桌会、第八届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走进西部项目对接会、中美经贸论坛暨中美企业经贸项目洽谈会、第五届创业投资与西部发展高层论坛、世贸中心亚太区经贸洽谈会;由省外经贸集团承办陕-日(新)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接恳谈会;由省台办承办台湾中小企业西部投资恳谈会、陕西对台招商项目推介会。同时,要求省侨联、省海外联谊会也要分别策划承办涉外促进活动。
境内促进活动:由省商务厅承办陕西(安康)生物资源开发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陕津鲁重点能源转化交流会暨榆林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陕闽重点合作项目交流会、浙江·咸阳经济合作交流会;由省质监局承办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认证认可论坛;由省国资委承办西部国有企业重点项目推介会;由省知识产权局承办西部专利技术推介对接会;由省旅游局承办陕西旅游项目推介会、旅游项目签约仪式。同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文物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民委、省工商联、省供销社等也要分别策划和承办境内促进活动。
各市(区)也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进一步办好市(区)的重点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同时还要广泛发动各县区、开发区和企业多组织一些小型多样、富有实效的投资贸易促进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项目推介招商活动和洽谈活动。各市(区)重点促进活动可根据需要商请省级有关部门共同主办。各市(区)可推荐1-2项高质量、专业性强的重点促进活动,纳入大会总体计划安排。
执委会还将组织各省区市代表团举办“甘肃日”、“浙江周”(或“浙江日”)等形式多样的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各市(区)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寻求合作商机,扩大参展洽谈的收获。
2.进一步完善专业对接和分流辐射洽谈机制。要加强和改进以下重要环节:一是加强会前有针对性的交流和洽谈。省级部门举办的活动不能“一刀切”式盲目向各市(区)下达参会企业指标。要提前组织各市(区)介入,并将专业客商和投资采购意向尽量提前通知各市(区), 各市(区)要精心选择好对口企业,着力加强会前交流。二是分专业推进会期对口洽谈。会期的集中对接活动,要压缩集中开大会时间,多办分专业的对接活动,并分专业向各市区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分流客商。三是省市共同筛选分流客商名录。拟分流客商的资料信息要提前通报各市(区),分流客商要针对各市(区)招商引资的需求,尊重各市(区)的意见,并由省市共同商定客商名录,真正把有合作意向的客商分流下去,集中精力接待好重点客商。四是精心做好客商分流洽谈的组织工作。省级部门承办的各项境内和涉外促进活动,都要编制投资类客商分流辐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主题、主要内容、参会省外境外专业客商、投资贸易意向;拟分流的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名称、投资环境、产业特色、承接意向、负责人和联系人等),由执委会投资促进部、外资洽谈部分别统一汇编境内和涉外《主要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安排暨投资类客商分流导向册》,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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