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各级邮政企业应规范邮政延伸服务收费行为,及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依约履行服务义务,使用合法收费票据,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或放置宣传资料)邮政延伸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对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等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第十四条 本试行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附表:
湖南省邮政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基准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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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伸投递服务费
| 1.农村邮件专送费
| (1)报刊专送费
| 元/月份
| 按每月份报刊总订价的10%
| 1.直接送到用户;
2.对有传达(收发)室接收邮件的单位、个人免收。
|
(2)给据邮件
| 元/件
|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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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 信
| 元/件
| 0.20
|
2.深度投递费
| (1)直接投递到二楼以上无电梯用户每增加一层
| 元/月户
| 个人:2.00
单位:10.00
| 个人用户最高不超过8元/月户,单位用户最高不超过30元/月户。
|
(2)直接投递到宾馆或写字楼等大厦内指定房间
| 元/月户
| 20.00
| 不能与2(1)项累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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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送包裹上门服务费
| 元/件
| 10.00
| 不分重量。接受深度投递服务的用户免收。
|
二、代理代办服务费
| 1、11185订送票费
| 元/张
| 20.00
|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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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规费(含年审、年检),水电气缴费,交通违章罚款等代办缴费服务的受理手续费
| 次
| 5
| 接受委托申请,提供咨询服务、资料录入整理、账目核对、补打单据、补退款、代收费以及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等,不另收取工本费;应客户要求上门办理收寄服务的可另收取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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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规费(含年审、年检),水、电、气缴费,交通违章罚款等代办缴费服务的资料送达服务费
| 封
| 同城:10
| 不另收取详情单、封套等费用, 受理部门将委托代办的交款单证等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发送到办证机构所在地。
|
异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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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规费(含年审、年检),水、电、气缴费,交通违章罚款等代办缴费服务的凭证反馈服务费
| 封
| 同城:10
| 不另收取详情单、封套等费用。
|
异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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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邮政信箱服务费
| 邮政专用信箱使用费
| 元/年/个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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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租用信箱使用费
| 元/年/个
|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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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裹逾期保管费
| 5000克以下
| 元/件天
| 1.00
| 逾期天数从通知单送达用户第六天起计算,将委托办理的相关凭证,核销证明等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送达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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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克-10000克
| 元/件天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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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克以上
| 元/件天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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