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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重点产品:假冒卷烟及标识、非法生产烟丝及其它原辅材料。
  (二)重点区域:重点县:饶平县;重点镇:黄冈、大埕、所城等镇。
  (三)重点部位:与福建交界的自然村和国道324线沿线,以及停车场、货运中转站、厂矿、山寮、水库、篷棚、仓库、闲置房屋、老祠堂、旧学校、前店后厂、三相电的非正常用电大户、海上船只、海岛等可疑场所。
  (四)重点人物:制售假冒卷烟及其原辅材料和印刷假烟标识的重点人物、首要分子、负案在逃人员;为其提供技术、运输、场地、仓储等服务的人员;保护、参与、控制卷烟制假售假的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参与卷烟制假售假的党政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重点案件: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案件;案值高、数量大、参与人员多的卷烟制售假重大团伙案件;办案不力、存在疑点及失职、渎职案件等等。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健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绍荣、市打假办主任庞大春任副组长,市法院副院长马建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展平,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汉文,市监察局副局长黄键新,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吕绍宗,市打假办副主任蔡健武,市工商局副局长蔡春生,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许暖镇、陈小雄为成员,负责指导饶平县打假工作和“8.24”假烟案的督查工作。
  (二)成立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绍荣任组长,市打假办副主任蔡健武、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陈小雄任副组长,市打假办、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烟草、文广新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进驻饶平县及重点镇(场),负责指导、协调、督办饶平县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三)成立“8.24”假烟案追捕组,由市公安局牵头,饶平县政府配合,全力追查涉案人员,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争取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重判一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达到震慑效果。
  (四)成立责任追究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检察、公安、法院等配合,坚决查处“保护伞”,对在打假工作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
  (五)市卷烟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深入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饶平县委、县政府是此次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打假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充实力量,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运输假冒卷烟和标识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守土有责。
  (二)其他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树立打假工作全市“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制售运输中转假冒卷烟和标识违法活动向各自辖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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