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发展提供及时的制度保障。行政制度设立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机制基本建立,行政制度设立的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作,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具体措施:
4、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规制建设,重点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规制建设。(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建立政府法制机构、职能部门、专家或社会组织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多元起草模式,法制机构加强对起草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参与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渠道。2010年前完成修订《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工作,发挥法制机构主导作用,整合各阶段公众参与程序,完善意见采纳说明及反馈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实效。(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7、探索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积极推行实施效果后评估制度。加强立项时对立法过程成本、实施后的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分析、论证。(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8、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规范、权威的具备存储、查询、到期提示等功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之成为全市权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电子发布平台。制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潮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起草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制度,将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目标: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政府之间、各级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基本明确。
具体措施:
9、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定程序向设定机关提出调整建议。(市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串并联组合的跨部门关联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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