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
(潮府〔2010〕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潮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潮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潮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依法治市力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
目标: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措施: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强化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后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公示、公众咨询、听证程序规则,规范听证程序。(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助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处理法律事务,整合其他行政资源,集中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