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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十一)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库。〖HT〗以培养、聘请、特邀、名誉制等形式,吸纳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知名度高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组建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库”,帮助创业者评析、修改和实现创业计划,促进创业者成功创业。

  (二十二)强化创业项目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征集机制、创业项目筛选机制以及创业项目库制度。紧跟我市产业调整升级方向,广泛征集适合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根据征集和筛选实际情况,建立起数量足、潜力大、质量优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对创业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归类细化创业项目,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十三)加快创业信息平台建设。市建立创业指导信息网站,内设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创业对象数据库、项目数据库,进行项目推介和创业指导,为创业人员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建立创业实体信息库和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动态掌握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本素质的劳动者信息,主动进行创业指导和创业项目推介。发挥信息网络的强大作用,开展远程创业辅助培训及网络模拟创业实践等活动。

  (二十四)设立创业服务“一站式”窗口。各级政府要设立创业服务“一站式”窗口,设立创业服务热线,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报名、小额担保贷款审批、税费减免审批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同时,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八、进一步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

  (二十五)建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市、县(市、区)要分别设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预留两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量后的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的50%和每年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的50%)安排。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师资培训、创业实训基地补助、创业载体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创业工作经费等。具体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

  (二十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市财政出资成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3500万元,用于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需要确定本地区的基金规模。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增长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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