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供排水管理科。
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市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供水安全,监督管理供水水质;按权限审核、审批供水建设规划、设计;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和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改装、迁移的审批;参与审核供水行业有关调价方案;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和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市排水规划、排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设施维护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排水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核、审批排水管理网建设规划和设计;组织指导城区雨水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监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城区排水泵站的运行和维护;承担农村供水、人畜饮水建设的管理工作。
(九)人事监察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出境出国报批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和管理;组织、指导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拟订水务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水务职工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水务科研立项审批、管理、鉴定、登记、申报奖励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二)市水库移民办公室,为市水务局直属行政单位,正科级。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按职责开展新建、扩建、除险加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负责水库移民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三)市水利水政监察支队,为市水务局直属行政单位,正科级。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及其他费用;指导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