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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规划计划科。

  负责全市水务综合规划工作;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各种规划;提出市级水务建设资金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决算;承担水务资金管理使用、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本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草拟工作;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和各县(市、区)之间的水事纠纷;监管水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和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审核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城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公报的编制工作。

  (五)建设与管理科。

  承担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权限审核、审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主体工程开工及工程后评价;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滩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和监督水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勘测设计、建设监理和工程安全质量等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水务工程的建设与验收;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六)水保农水科(市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组织、指导水土流失防治区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灌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节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机电科。

  负责对水电工程及机电排灌工程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按权限审核、审批水电工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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