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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的通知
(肇府办〔201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确保全市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肇庆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1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完成2011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目标。2011年,我市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目标以2010年前三季度各地实际用血量为基数,结合全市同期用血量的增长比例和血液采集过程中8%的正常报废量,确定各地、各单位的无偿献血招募目标(具体见附表)。其中,市直及四会市、怀集县、德庆县因2010年前三季度用血量增加而相应追加了招募目标数。此外,如在2011年度中用血量超过实际献血总量的县(市、区),将由市献血办再追加相应的献血招募目标数,以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肇庆市2011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目标安排表》的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采取自愿报名、单位集体招募等方式招募无偿献血者,同时将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时间具体落实到每个月份,按计划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推进我市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完成本地、本单位自愿无偿献血招募目标任务。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群众了解无偿献血利国利民、利家利己的重要意义,消除疑虑,更新思想观念,增强奉献意识,提高参加无偿献血的自觉性,推进我市自愿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

  四、认真实施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层级责任制,依法组织招募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全市继续实行临床用血辖区负责制,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和任务,指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级抓落实,把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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