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市政府部分老同志的管理。
(十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办理市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省内外、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上报、向市政府报送相关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肇庆市法制局。
肇庆市法制局是负责政府法制事务的正处级工作机构,将其原承担的治理公路“三乱”日常工作职责划给市监察局。主要职责:组织起草、解释和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修改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根据授权办理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承办市政府交办的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具体事务,指导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负责建立实施、检查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审核、协调和监督《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使用;负责肇庆仲裁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法制局设3个内设机构:
1、秘书科。
负责法制方面的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管理及接待等行政事务;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办理市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罚;审核、协调和监督《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使用;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