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府办〔201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将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收集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七)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各地各部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八)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肇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
(十)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校对、立卷、归档、印鉴、保密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办公室重要、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