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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湛机编〔2010〕3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直驻湛各单位:

  《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18号)精神,设立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人事局承担的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领导职数核定职责划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管理。

  (三)加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机构编制有关政策,统一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市直机关及其垂直管理部门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市、区)直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

  (四)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任务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对市以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进行审核和向省上报,组织制定事业单位的全市性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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