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以指挥、调用全市所有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锡部队等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市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迅速报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请求周边城市给予支援。
5.5 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指挥部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救济救灾
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2 医疗救治与疾病控制
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 基础设施恢复
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通信等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功能。
6.4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 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后赔付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 保障措施
7.1 准备好应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并充分发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根据灾情,可请求无锡军分区调动驻军部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市公安、城管、建设、交通、市政园林、卫生等部门和电力、通信等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准备好不同类型的应急救援队伍,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对救助演练,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7.2 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