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四级:
2.1 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一般(IV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7.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3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2 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8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3 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15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12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4 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I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20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1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 组织体系
3.1 指挥机构
市政府建立无锡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分管秘书长担任,成员为各市(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国家、省驻锡单位、驻锡部队和武警部队负责人等。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部直接负责全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以及周边城市配合和支援,协调驻锡国家、省直部门和部队关系;研究协调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其它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