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区域能源资源价格一体化。推进工业和商业用电同网同价以及适时建立条块结合的水价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区域供水同网同价的能源资源价格一体化改革。
2.推进区域交通价格一体化。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和非必设的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运用价格政策扶持区域内建立统一的城市公交IC卡技术标准,实现兼容互通;推行城市公交低票价和区域乘车优惠互认政策;实施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制。
3.推进区域通信价格一体化。试行全业务电信资费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市、县(市、区)范围内固话通话费统一按市话标准收费的模式。开展全省落实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 “三网融合”的价格调查和政策探究,为取消全省范围本地网之间固定电话长途通话费、业务区之间移动电话长途通话费和漫游通话费提供依据,为推进全省实现通信价格一体化做出贡献。
(二)推进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落实。
1.探索电价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省逐步简化电价分类的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居民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政策,大力推进细化差别电价的政策落实。
2.深化水价改革。继续推行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改革;研究制定推进供水厂网分开的价格政策;探索建立水权价格机制和反映资源成本、工程成本、环境成本、生态成本等“全成本”的城市供水水价模式。
3.推进燃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自主生产燃气价格和多渠道销售天然气价格的机制,简化气价分类,合理核定供应各类用户天然气的销售价格。按照成本利润双管制原则,建立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联动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推进建立和完善环境价格体系落实。
1.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政策。根据全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目标及要求,尚未达到污水处理最低收费标准的县(市、区)要尽快将污水处理费调整达到最低收费标准;“十一五”末,原则上各县(市、区)的污水处理厂均达到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分类改革,对委托企业运营的地区,按合理盈利水平核定运营服务收费标准;对尚未实行污水处理产业化改革的地区,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制定收费标准。
2.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运用财政、价格等综合经济手段补偿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研究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收费机制。
3.完善排污价格政策。合理探讨调整排污费标准和改变计费的方式方法;探究推行排污差别收费政策以及如何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的建议;探究对建筑工地扬尘、电磁辐射、光污染等实行排污收费的措施和加强排污费监管途径,向省提出实施建议,不断完善排污价格政策,通过经济手段促使企业节能减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