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争取用2至3年时间,把市一中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医疗技术水平较高、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把市二中医院建设成现代化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完善以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以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院的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规范化建设,加快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鼓励道地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大力推进中药产业化。扶持民族医药发展。
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深入开展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优势,推进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加强岭南中医药理论研究,打造岭南中医药品牌。
(六)深化医药价格改革。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建立以扣除财政补贴的平均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不同等级的分级定价机制。实现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改革计价方式。试行以病种、服务单元为计价单价的各种定价方式,鼓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建立医用器械、耗材和各种诊断试剂价格的监控机制。健全医药价格的成本监审制度和监测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价格谈判机制。
创新药品价格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对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流通差率和供货价控制,实行药品差别定价。建立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监控机制。逐步降低和取消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成率,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部分技术服务价格和增设药事服务费等途径同步解决。
(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中医师承等,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及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药学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和全科医药教育,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定向培养、到上级医院轮训、集中培训和对口培训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培养适用的医疗卫生人才。开展面向基层的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和继续医药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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