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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三)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精心谋划推出一批重大对外招商项目,紧紧围绕钢铁、石化、家电、农海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扩大对东盟招商。积极主动做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申办2010年广东省首届“海博会”。(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二十四)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认真落实《阳江、湛江、茂名、云浮四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粤西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珠三角经济圈,建设服务珠三角制造业的原材料基地。争取纳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相配套的高层次发展战略。加强与大西南在港口物流和转口贸易等领域合作,培育区域大物流圈。积极开展东盟区域友好城市结交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经协办、市外事局负责)

  六、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湛江

  (二十五)积极促进充分就业。继续完善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创业项目开发,推进创业型城镇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落实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和减负稳岗的财税、信贷、价格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期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市无障碍转移。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补助政策。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构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建立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十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规划改造任务。推进高中学校建设,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基地。支持广东医学院建设新校区、广东海洋大学建设海洋科技产业园(东海岛基地)和湛江师范学院扩大规模。继续抓好中小学代课教师“民转公”和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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