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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着力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十四)高起点抓好发展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湛江市城乡发展战略规划》、《湛江巿城市总体规划》和《湛江市2011-2015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完成“一湾两岸”城市景观规划和《湛江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配合省编制粤西地区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建立区域规划合作协调机制。编制湖光农场片分区规划。(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规划局负责)

  (十五)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东海岸观海长廊和主干道网络。建成海淀路、奋勇大道、体育北路西段和海田路景观整治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南方六横路、华田路、明政路等8条骨干道路建设和滨湖路整治二期工程,推进疏港大道二期工程和海滨大道改造,启动湛江大道、新湖大道、金沙湾观海长廊三期工程。建设东海岛和霞山地表自来水厂,扩建麻章自来水厂。完成编制市区公交发展规划,改造海田公交总站、霞山汽车南站和麻章公交站,增建LNG加气站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

  (十六)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制定市区“三旧”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完成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加快汉口路、洪屋路、东堤路片和旧大天然片、霞海港片旧城区集中连片改造,打造城市精品片区;有序推进城区九个重要节点“三旧”改造,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景观风貌。抓好文保村、龙潮村整村改造试点,逐步把城中村改造成优美的城市宜居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七)加强环境生态建设。全面实施《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沿海防护林、交通绿色长廊、江河水源涵养林等七大生态带。强化主要河流环境监测整治和城市水体治污。推进海洋保护示范区建设,坚决治理工业及船舶油污、海岸虾池、网箱养殖等污染源。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市、区)创建活动。坚决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建成坡头区、东海岛和各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市区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填埋区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赤坎江二期和南柳河东新渠整治。继续实施公共交通清洁能源改造,逐步实现市区公交车全部改用天然气。加快主要公路绿道的规划改造,启动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建设,建成滨湖公园一期工程,扩大和改造三岭山森林公园,启动建设银帆公园、麻章公园和东海公园,年内市区新增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造林20万亩。(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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