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新农村建设。年内完成25个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和600条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安居和道路畅通工程,协调解决库区移民供电问题,建成通自然村硬化道路800公里,启动50条村庄简易生态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试点。继续抓好首批35个生态文明区(片、带)建设和200条自然村“林业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选择5个镇和20条村庄开展宜居城乡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整镇推进,推动生态文明村成片集群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明办负责)
三、着力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动力
(十一)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计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62项,年度计划投资215.58亿元。年内建成湛徐高速公路、东海岛疏港公路及跨海大桥一期工程和国道325线文车至北罗坑段一级公路;加快湛江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霞山港区30万吨级散货码头、茂湛铁路、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南三大桥、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和奥里油电厂油改煤、湛江国家石油储备库、粤电徐闻风电场等项目建设;动工建设东海岛铁路、东海岛跨海大桥二期、官南一级公路和霞山海滨码头改扩建工程;启动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东海岛至南三岛海底隧道、东海岛至雷州跨海通道、东海岛石化园区通用码头、大唐国际雷州发电和中海油粤西LNG接收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市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十二)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建设。支持湛江籍企业家回乡创业。设立民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完善信用担保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民营投资创造优良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十三)大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和营造消费新热点,进一步扩大汽车、教育培训、旅游休闲、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信息服务等新型消费。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规范活跃二手住房交易和租赁市场,充分用好住房公积金,提高干部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发行旅游消费券,扩大旅游消费。推进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和农超对接工程,继续开展家电、汽车、农机、建材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扩大农村消费。组织参与“广货北上”、“广货全国行”等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