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力推进镇(乡、街道)门户网站(页)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力度指导帮助镇(乡、街道)搞好门户网站(页)建设,开办网上服务窗口。此项工作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县(市、区)政府指导、督促。
(十八)进一步规范镇(乡、街道)政务公开。各镇(乡、街道)要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此项工作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十九)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调研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其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政务公开整体工作上水平。组织示范点单位到全国示范点考察学习。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有关单位配合。
六、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二十)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政府信息和直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主动公开(包括依申请公开)、网上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作用,做好全市政府信息的征集、编辑、发布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选择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市直部门在线办事系统为试点,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积极探索推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网站集中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大厅。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二十二)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意见征集平台。建立健全市民网上意见征集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广泛征集市民群众对政府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委宣传部配合。
(二十三)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开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展绩效评估,加强督促引导,不断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和条块联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