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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压缩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要研究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办法,深化工作制度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十一)公布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6号),督促各地、各单位制定并公布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的刚性制约与监控。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配合。

  (十二)公开行政执法职权。继续开展市政府行政执法职权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县级、镇级政府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公开的长效机制,依法核准和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向社会公开。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配合。

  (十三)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试点,总结经验,适时推广。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四)修编2010年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十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纳税人评议、群众监督、投诉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三是加强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情况的考评;四是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七大办事公开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总工会配合。

  (十六)抓好便民服务中心等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公共信息亭和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总工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负责。

  四、进一步深化镇(乡、街道)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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