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办好社区宣传栏;组织科学普及、国防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组建社区文体队伍,开展文体和读书活动等,创建文明社区。
(八)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协助做好犬类管理工作;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社区内环保事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等。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岗位设置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社区事务工作站暂设6个综合岗位。
(一)党群工作岗位。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8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社区单位团组织的建设,协助做好统战、人武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妇女组织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做好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工会工作,积极开展维权服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指导、协调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依规和依照合同约定行事。
(二)民政残联工作岗位。负责宣传、执行党和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掌握困难人群的基本情况,做好扶贫帮困、助老、助残工作的婚姻登记咨询、社区双拥优抚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烈属、军属和革命伤残人员的优抚工作;做好城市低保的申报、调查工作,定期走访社会救济对象,帮助孤老残幼解决生活困难,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发动单位和居民组织送温暖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积极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活动;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发展社区公益事业;整合社区资源,开发功能完善的服务项目,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无偿、低偿、有偿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对社会福利工作意见和要求;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做好辖区残疾人信息采集、维护和业务受理工作;负责宣传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想办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抓好本社区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完成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和训练任务,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登记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的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定期走访重度残疾人和留在家中的残疾人,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协助做好监护工作。
(三)宣教文卫工作岗位。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社区群众文化组织,利用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服务设施,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科普和体育活动,培育壮大社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开发利用社区资源,办好市民学校,针对社区内不同人群结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组织居民参加科普活动,出刊科普宣传栏,编印散发社区科普资料宣传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规,大力宣传卫生知识,教育社区居民(包括流动人口)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动员群众积极开展本社区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居民(包括流动人口)搞好街巷里弄容貌管理和居民容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公厕的卫生,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院(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