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负责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会展、洽谈会、论坛等活动;组织拟订市级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七)科技教育科
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承担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作物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外来物种的管理;协调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工作;协调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八)种植业管理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种植业相关生产建设项目;协调农作物新品种和适用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收集、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肥料、农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并组织实施;协调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基本农田的保护、质量建设、地力监测;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农机引进、示范、推广、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和认证管理;协调农机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农机事故统计;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和质量监督,协调农机安全生产;承担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救灾柴油的安排工作。
(十)种子管理科
拟订种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农作物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和调拨;协助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登记工作;负责种子质量的检测、鉴定和农业转基因种子安全、标识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种子管理、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
(十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老区建设办公室)
拟订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市直、驻湛省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发达地区支持湛江贫困地区的扶贫协作工作;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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