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席会议由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
(二)全体成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或特殊事项,经联席会议主任同意,可临时召开;
(三)研究重大事项和相应措施须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一般问题可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四)成员单位可提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议题,会议所议议题须经主持人同意。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负责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更新、报送等工作;
(二)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
(四)成员单位之间加强配合、互通信息,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附件: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金庆丰 市政府
副主任:邢修桂 市政府
陈联明 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成 员:陶先平 市中级法院
陈 赟 市发展改革委
张 清 市经信委
章银发 市公安局
李超先 市财政局
洪学棠 市人社局
夏盛强 市住建委
朱晓庆 市环保局
张亚莉 市政府金融办
任俊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发宁 市工商局
朱守斌 市国税局
陶周清 市地税局
程柳木 市质监局
章 昊 马鞍山供电公司
袁传发 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管晓华 马鞍山银监分局
高义龙 农发行马鞍山市分行
喻纯华 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
胡国庆 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
陈修宁 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
王 沛 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
刘希军 邮储银行马鞍山市分行
王 峰 交通银行马鞍山分行
许 明 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