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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马鞍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一)联席会议由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

  (二)全体成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或特殊事项,经联席会议主任同意,可临时召开;

  (三)研究重大事项和相应措施须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一般问题可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四)成员单位可提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议题,会议所议议题须经主持人同意。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负责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更新、报送等工作;

  (二)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

  (四)成员单位之间加强配合、互通信息,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附件: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金庆丰  市政府

  副主任:邢修桂  市政府

  陈联明  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成 员:陶先平  市中级法院

  陈 赟  市发展改革委

  张 清  市经信委

  章银发  市公安局

  李超先  市财政局

  洪学棠  市人社局

  夏盛强  市住建委

  朱晓庆  市环保局

  张亚莉  市政府金融办

  任俊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发宁  市工商局

  朱守斌  市国税局

  陶周清  市地税局

  程柳木  市质监局

  章 昊  马鞍山供电公司

  袁传发  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管晓华  马鞍山银监分局

  高义龙  农发行马鞍山市分行

  喻纯华  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

  胡国庆  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

  陈修宁  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

  王 沛  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

  刘希军  邮储银行马鞍山市分行

  王 峰  交通银行马鞍山分行

  许 明  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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